8月23日,新余市供销联社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、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评价认定建成节约型机关。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全面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碳达峰、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,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<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>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印发<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>的通知》要求,新余市供销联社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,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。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公共机构节能教育片,通过互联网平台普及相关知识,并在办公区域张贴节能宣传画、设立宣传标牌。同时,组织干部职工到狮峰路街道宣传垃圾分类做法,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垃圾分类的认识。利用多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,向全体干部职工普及生态文明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,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,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,节约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,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。
下一步,新余市供销联社将充分发挥在创建节约型机关中的示范引领作用,进一步开展相关活动,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表率作用,为推动形成绿色、环保、低碳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作出积极贡献。